许昌祥中气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拟对许昌祥中气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实施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许昌祥中气体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许昌县电业局制氧厂)成立于1996年4月,位于许昌县瑞贝卡大道东段,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经营范围:氧气的生产、销售;乙炔、二氧化碳、氮气、氩气的销售;无缝钢瓶的检验。现有在职职工33人,其中正式员工17人,临时员工16人。企业占用土地约7087.94平方米(无土地使用证);房屋建筑面积1282.5平方米(无房产证)。生产机器设备完整。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此次转让标的为许昌祥中气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包括转让标的企业全部的资产产权、债权和债务(详见: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23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股权转让,已经转让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经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批准(豫电法【2015】712号)。
四、转让标的评估、审计、核准情况及转让起始价
转让标的企业的资产已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和瑞华会计事务所审计(《资产审计报告书》瑞华长春专审字【2016】24010144号)。
截止2016年4月30日,企业评估总价值826.87万元,企业负债875.12万元,净资产为-48.25万元,该评估结果已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审核、备案。
转让起始价为550万元。
五、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竞买人应是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较高的境内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
(二)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应向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缴纳人民币100万元的受让产权信誉保证金(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和拍卖佣金;若受让不成功,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并领股权转让交易资料。
(三)意向受让方需要做出的四项承诺:
1、成交后与16名临时职工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使用合同。
2、承担原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388.12万元)以及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3、成交后5日内交齐成交价款。
4、因本次转让发生需要向国家机关缴纳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依法各自承担。
六、挂牌期限、报名地点
公告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7月6日下午16:00时。
报名地点: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4092室。电话:0374-5113089。
七、转让方式
若在上述挂牌期限内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两个(含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后,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若不足两人的,将进行第二轮公告征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许昌市新兴路东段路南
联系电话:0374-8328582 15617211611
详情见交易机构网站:http://www.xcpmh.com
九、监督电话
国网河南许昌县供电公司监察审计部:0374-5773238
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0374-5113080
工商监督电话:0374-2598557
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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