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概 况
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前身是许昌市产权交易中心(1992年经许昌市政府许编字[92]14号文件批准成立),原隶属于市财政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2004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于10月份经许昌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许市体改[2004]17号文件批准,经工商注册成立的我市唯一一家从事产权交易机构,是河南省政府国资委选定批准4家从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正式类交易机构之一,是2014年河南省政府选定批准保留18家交易场所之一,是2018年河南省政府国资委选定批准14家从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机构之一,是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选定的机构,我公司已纳入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2011年底,根据中纪委和市纪委的规定,归属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督指导管理。
公司下属河南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许昌东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许昌东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三个公司。
公司成立以来,全体员工团结一致,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以依法交易、规范至上为经营理念,精心打造“亚太产权”、“河南国拍”品牌,大力倡导新举措,新方法、新局面的经营方针,通过努力实施“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合法经营、优质服务”等经营战略,不仅实现了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办公条件现代化,宣传工作信息化。
在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面临更大机遇和挑战的今天,公司沉着应对,积极接受挑战,公司领导亲自带领业务骨干,先后赴省内、外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进行实地考察,决心通过借鉴和实施国内、国外科学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模式,来丰富、完善和强化自已。更加依法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交易,运用市场经济的优势为河南省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产权交易中心业务范围:
1、接受产权交易委托,审查交易双方主体资格。
2、办理产权交易登记、发布、传递产权交易信息。
3、提供产权交易咨询服务。
4、提供产权交易平台和场所,为企业并购、产权转让寻找交易对象。
5、进行可行性分析,制定行之有效和规范的交易方式。
6、协助企业确定交易价格和财务策略并提供相应的鉴证服务。
7、协助企业完成交易后的财务结算和标的的移交。
产权交易的对象主要有:
1、国有企业的整体产权或者部分产权(含有形资产产权,无形资产产权及财产使用权等)转让
2、国有企业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其他无形资产产权的转让
3、国有企业实物资产的转让
4、国有企业增值服务
5、政府公共资源
产权交易方式:
一、拍卖转让
二、招投标转让
三、协议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