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拟对河南志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漯河市博华铸造机械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依法实施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志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经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于2012年8月2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出资人为漯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半挂车、自卸车厢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用汽车(货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机械电子产品的销售;五金机电产品、劳保用品、日用品的销售。截止2016年2月29日,该公司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147,274,367.77元,负债总额为78,372,679.69元,净资产总额为68,901,688.08元(详见:慧光专审字【2016】025号)。
漯河市博华铸造机械有限公司经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郾城分局登记,成立于2012年4月9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资人为漯河铸造机械厂,经营范围:铸造机械销售。截止2016年2月29日,该公司经审计后资产总额34,515,264.06元,负债总额24,057,952.90元,净资产总额10,457,311,16元(详见:慧光专审字【2016】023号)。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河南志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漯河市博华铸造机械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依法实施公开转让,以2016年2月29日为基准日,河南致兴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豫致兴资评报字【2016】第0328号》和《豫致兴资评报字【2016】第0329号》为依据,转让起始价为:97,164,957.78元。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国有资产转让,已经《河南志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漯河铸造机械厂厂长办公会决议》、《关于对公司土地房产机器设备进行资产处置的批复》(漯铸机【2016】2号)通过,并已经漯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漯国资《2016》37号)批准。
四、转让标的评估及核准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的资产已经河南致兴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漯河慧光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慧光为专审字【2016】第23号、慧光为专审字【2016】第25号),评估总值97,164,957.78元。
该评估结果已经漯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漯国资【2016】39号)核准。
五、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意向在报名时已经履行了必须的内部审批程序;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提供不低于挂牌价的资金支付能力证明;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拟转让资产后,投资产业项目,继续利用该资产合法开展生产经营,促进漯河地区经济发展;
5、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资产转让的全部价款;
6、因本次转让发生需向国家机关缴纳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依法各自承担。
7、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应向指定的账户缴纳人民币1900万元的受让产权信誉保证金(若受让不成功,五日内无息退回)。
六、挂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7月5日下午16:00时。
七、转让方式
若在上述挂牌期限内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两个(含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后,将采取公开拍卖方式转让;若不足两人的,将进行第二轮公告征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西段
联系电话:0374-3166366 13782225969 17703998839
0374-8308799 13937484196
详情见交易机构网站:www.xcpmh.com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国资委: 0395-3176136
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