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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金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许昌0九0二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3日 17:04:06      浏览:1845次

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河南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拟对许昌县金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许昌0九0二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国有产权实施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许昌县金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位于许昌县将官池镇梨园村,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有成,经营范围:粮油购销;粮食收购许可证号:07400330号。现有在职职工30人,退休人员159人,内退23人,协保18人。企业占用土地约47亩,属租赁性质(详见租赁协议)。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此次转让标的为许昌县金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许昌0九0二河南省粮食储备库)的国有产权,包括转让标的企业全部的资产产权、债权和债务(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豫胜德评报字【2012】第05号)。转让起始价为270万元。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国有产权转让,已经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许昌县深化企事业改革领导小组许县企事改组【2012】2号文件批准。

四、   转让标的评估及核准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的资产已经河南胜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河南博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计报告豫博为专审字【2012】第25号),以2012年10月31日为资产评估价时点,企业评估总价值879.88万元,企业负债1180.77万元,净资产为-300.89万元,许昌县金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经营期间净损益-161.58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许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核准。经许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许县国资【2012】2号文件界定后该企业净资产为-462.47万元。

五、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是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较高的境内独立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二)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应向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账户缴纳人民币150万元的受让产权信誉保证金(若受让不成功,交易机构五日内无息退回)。

   (三)意向受让方需要做出的四项承诺:

1、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的补偿、安置费用。

2、承担企业原内退、协保和退休人员的安置费用及工伤、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费用。

3、承担原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以及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4、在受让后30日内先期偿还企业所欠部分外债547.7万元。

受让方若不能履行上述四项承诺,交易机构不再退回其所缴纳的受让产权信誉保证金。

六、挂牌期限

即2012年11月13日至2012年12月10日下午16:00时。

七、转让方式

若在上述挂牌期限内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两个(含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标的企业的国有产权则定于2012年12月11日上午10时在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大厅采取拍卖方式转让;若不足两人的,将进行第二轮公告征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许昌市新兴路东段路南

联系电话:0374-8308799  13937484196

详情见交易机构网站:http://www.xcpmh.com

九、监督电话

许昌县财政(国资)局:0374-5138561

工商监督电话:0374-2598557

 

 

 

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河南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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