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河南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拟对河南许昌0九0一省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国有产权实施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许昌0九0一省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许昌市七一路70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235.31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宝山,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粮食收购;粮油储备、贸易,农副产品,百货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加工,销售。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此次转让标的为河南许昌0九0一省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丁庄粮库院内的房屋建筑及所占压的土地实施公开转让(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豫恒评报字【2012】第003号、《土地评估报告》许土估(2012)063-1号和《河南许昌0九0一省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丁庄粮库)转让资产简介》。转让起始价为613.8万元。
三、特别提示:
(一)河南许昌0九0一省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丁庄粮库)院内的两栋仓房及营业房的房权证未进行名称变更(即由改制前的许昌市粮油公司未变更为现在的河南许昌0九0一省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
(二)部分房产未办理房权证(详见:《河南许昌0九0一省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丁庄粮库)转让资产简介》)。
(三)本次所转让标的的房产已部分租赁(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转让成交后,其所租赁房产的收益权为:受让方交清全部受让价款的次月。
四、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国有产权转让,已经许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
五、转让标的评估及核准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的资产已经河南恒立资产评估事务所《资产评估报告书》豫恒评报字【2012】第003号评估,以2012年2月09日为资产评估价时点,房产评估值为2700800.00元;土地经许昌春秋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估价报告》许土估(2012)063-1号评估,以2012年02月14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土地评估值为4118611.00元。该评估结果已经许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核准。
六、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是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较高的境内独立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二)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应向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账户缴纳人民币300万元的受让产权信誉保证金(若受让不成功,交易机构五日内无息退回)。
(三)意向受让方需要做出的三项承诺:
1、在受让产权后的15日内,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全部支付受让产权价款;
2、本次所转让标的的房产已部分租赁(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成交后,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合同。
3、承诺未纳入本次产权转让的资产(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豫恒评报字【2012】第003号评估和《河南许昌0九0一省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丁庄粮库)转让资产简介》)由转让方搬迁时一同带走,受让方不得阻拦。
受让方若不能履行上述三项承诺,交易机构不再退回其所缴纳的受让产权信誉保证金。
七、挂牌期限
即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6月4日下午16:00时。
八、转让方式
若在上述挂牌期限内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两个(含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标的企业的国有产权则定于2012年6月5日上午10时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二室(地址: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大厅采取拍卖方式转让;若不足两人的,将进行第二轮公告征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许昌市新兴路东段路南
联系电话:0374-5260977 13782225969
详情见交易机构网站:http://www.xcpmh.com
十、监督电话
许昌市财政(国资)局:0374-2676525
工商监督电话:0374-2598557
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河南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