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军粮供应站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河南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拟对许昌市军粮供应站国有产权实施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许昌市军粮供应站,住所:许昌市劳动路北段东侧,注册资本:人民币311万元,法定代表人:牛晓峰,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经营方式:购销,经营范围:粮油。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此次转让标的为许昌市军粮供应站院内的房屋建筑及所占压的土地实施公开转让(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豫博房估咨字【2012】第A009号、《土地估价报告》许土估(2012)003-1号和《许昌市军粮供应站转让资产简介》)。转让起始价为675万元。
三、瑕疵: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许市国用(2002)字第02003635号,用途为仓储用地,使用权面积约3875平方米,地号02-03-006,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二)院内北侧有一栋五层住宅楼,该楼所占用土地为本次转让土地的一部分,约1亩左右。成交后,该住宅楼所占压的土地,受让方无法使用;
(三)本次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在成交之日后的10个月内正式向受让方移交转让标的。
四、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国有产权转让,已经许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
五、转让标的评估及核准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的资产已经河南博达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豫博房估咨字【2012】第A009号评估,以2012年2月20日为资产估价时点,房产评估值为4965516元;土地经许昌春秋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估价报告》许土估(2012)003-1号评估,以2011年12月30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土地评估值为93000元。该评估结果已经许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核准。
六、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是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较高的境内独立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二)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应向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帐户缴纳人民币200万元的受让产权信誉保证金(若受让不成功,交易机构五日内无息退回)。
(三)意向受让方需要做出的三项承诺:
1、在受让产权后的15日内,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全部支付受让产权价款;
2、本次所转让标的的房产已部分租赁(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原承租方在同等转让价格和支付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合同。
3、承诺未纳入本次产权转让的资产(详见:《许昌市军粮供应站转让资产简介》)由转让方搬迁时一同带走,受让方不得阻拦。
受让方若不能履行上述三项承诺,交易机构不再退回其所缴纳的受让产权信誉保证金。
七、挂牌期限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12年 4 月 9日至2012年 5 月 7日下午16:00时。
八、转让方式
若在上述挂牌期限内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两个(含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标的企业的国有产权则定于2012年 5 月 8日上午10时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二室(地址: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采取拍卖方式转让;若不足两人的,将进行第二轮公告征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许昌市新兴路东段路南
联系电话:0374-5260977 13782225969
详情见交易机构网站:http://www.xcpmh.com
十、监督电话
许昌市财政(国资)局:0374-2676525
工商监督电话:0374-2598557
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河南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 4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