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河南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拟对许昌豫中纺织有限公司持有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0万股的股份、许昌广莅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86万股的股份、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0万股和长葛市电力工程公司持有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0万股的股份实施公开转让。
一、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法定代表人:高志民,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184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票据承兑业务、提供担保业务、买卖金融债券;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截止目前在岗职工593人,其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员工454人,占员工总数的76.6%。
二、转让标的的产权构成情况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许昌豫中纺织有限公司持有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0万股的股份、许昌广莅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86万股的股份、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0万股的股份,长葛市电力工程公司持有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0万股的股份,4方共持有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76万股。根据《〈许昌银行增资扩股方案〉中股价构成的说明》和《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许昌银行每股净资产为2.02元,按照河南银监局每股溢价不低于10%的要求,每股起始价格确定为2.222元。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股份转让,已经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许昌市财政局批准。
四、转让标的企业资产审计、评估及核准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的资产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勤豫分审字(2011)第09002)审计,河南中盛联盟资产评估事务所(豫中盛评报字(2011)第15号)评估,以2011年8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评估总值1,020,412.13万元,企业负债956,100.51万元,净资产为64,311.63万元。根据河南中盛联盟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许昌银行每股净资产为2.02元。该评估结果已经许昌市国资局核准。
五、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应向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帐户缴纳1000万元受让产权信誉保证金(若受让不成功,交易机构5日内无息退回);
(二)意向受让方是在许昌市辖内成立并在许昌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实体企业法人,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实现盈利;
(三)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意向受让方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30%,对外权益性投资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五)意向受让方必须符合《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提供不低于挂牌价的资金支付能力证明;
(七)意向受让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同等转让价格和支付条件下,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八)意向受让方股东资格须经委托方和许昌银监分局审核;
(九)资产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在此期间许昌银行正常经营形成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六、挂牌期限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即2011年12月 1日至2011年12月29日下午16:00时止。
七、转让方式
若在上述挂牌期限内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标的企业的股权定于2011年12月30日上午10时在我产权交易/拍卖机构拍卖大厅采取拍卖方式转让。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许昌市新兴路东段路南
产权经纪机构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0374-5260977 13782225969
详情见交易机构网站:http://www.xcytcq.com
九、监督电话
许昌市国资局:0374-2676525
工商监督电话:0374-2598557
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河南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