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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 HA2023DF300003 拟募集资金金额 1733.5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7-05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08-30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河南省 - 许昌市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一、增资企业承诺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许昌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拟募集资金金额 1733.5000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51%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
拟新增注册资本 1665.320000万元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许昌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FX15-1地块房地产开发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增资达成的条件 本项目公示期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对应外部战略投资者参股比例51%,募集资金不低于1733.5万元,经原股东市建投公司批准同意,则增资达成。 2.增资终止的条件 (1)未寻找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虽然寻找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最终未与增资方达成有关增资的一致协议。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许昌建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49%,外部投资人:51%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中特别事项说明;2、双向尽职调查相关安排;3、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三、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名称 许昌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河南省许昌市芙蓉大道6号金融大厦6楼602-1室
法定代表人 王志国
成立时间 2022-01-19
注册资本 1600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11000MA9KPK5C2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拆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
股东数量 1人
职工人数 0人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项目 \ 年度
2022
21820.900000万元
20222.770000万元
1598.130000万元
0万元
-1.870000万元
-1.870000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91411000053378891D]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①投资方增资后,购买土地时支付的资金按照412万元/亩计算总计18919.04万元,做为原股东城建公司的股东借款,由投资方和项目公司共同偿还,还款节点不高于6次,可提前还款。股东借款的年利率为9%。首付金额不应低于2700万元,并应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时间作为原股东城建公司股东借款计息期的起点;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原股东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原股东城建公司规定的投资方分期付款节点为:项目预售后20个工作日偿还借款5000万元;后续按4个月一个节点,分4次还清,前三次每次还款3000万,最后一次还款2219.04万元,每次付款均应利随本清。如果到付款时间节点,投资方未能支付相应款项,每逾期支付一天,必须向城建公司支付应付款总额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超过90日,城建公司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开发事宜,投资方无条件退出项目公司,所投资金不予返还。②项目启动后,投资方负责筹措项目开发资金,原股东城建公司后续不再投入任何经营性资金。③增资协议签订后,投资方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销售和日常管理包括不限于项目的规划设计、报建手续、招标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对项目的整体盈利负责。通过派驻财务和合约管理人员监督项目公司运营,对项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保留否决权。④投资方应保证项目2023年12月初前取得预售许可证。⑤投资方应保证最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城建公司第二笔股东借款5000万元。⑥投资方须争取项目盈利,并给予原股东城建公司项目净利润的10%(可用优良资产进行冲抵)作为回报;若因市场行情等客观原因造成项目亏损,亏损部分由投资方全部承担,城建公司不承担亏损。⑦投资方同意原股东城建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保留主材供应的权利。⑧待项目公司原股东城建公司股东借款全部结清后,可划转剩余股权并提前退出项目公司。⑨期间损益安排:项目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各方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和承继。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按固定金额收取 2000000 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保证金交纳期限: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1)如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投资方违约,将保证金按照下述优先顺序依次冲抵交易双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佣金、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产权交易机构有权直接扣除或支付给相关方(剩余部分作为融资方损失的赔偿),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投资方进行追索: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之一后未按时参加后续交易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投资底价应价的;③意向投资方存在影响公正性或其他违反交易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④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及足额支付融资价款及服务手续费的;⑥意向投资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期 41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的安排 延长信息发布规则: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 最多延长1个周期。

六、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如产生多家意向投资人,则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选定投资人。 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专家评议小组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评议打分,意向投资方递交的竞投文件和意向登记时递交的全部材料为评议小组的打分参考依据,主要对意向投资方实力、意向投资方在许昌市区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和意向投资方增资资金投入的时间节点三个方面进行评议打分。 详见备查文件《增资方案》中的遴选方案。

七、项目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许昌定点机构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15303992919 / 0371-65665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