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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集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HA2022DF300003 拟募集资金金额 1032.098034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11-1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01-13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河南省 - 许昌市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增资企业承诺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许昌市集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金额 1032.098034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66%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2
拟新增注册资本 990.000000万元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募集资金用途 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在引进技术、产品、管理经验等的同时,积极发挥现有三级子公司的功能作用,激发运营活力,提升运营效率。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本项目公示期内须征集到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对应两家外部战略投资者分别持股33%,募集资金达到10320980.34元,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则增资达成。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许昌市市投数字经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4%,外部投资方1:33%,外部投资方2:33%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中特别事项说明;2、双向尽职调查相关安排;3、期间损益安排;4、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三、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名称 许昌市集智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明礼街黄河鲲鹏科创基地5楼
法定代表人 穆勤学
成立时间 2015-03-26
注册资本 510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11000337261978G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详见备查文件。
股东数量 1人
职工人数 1人人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项目 \ 年度
2021
532.140000
0
532.140000
0
-0.280000
-0.280000
2020
532.290000
0.510000
531.780000
10.280000
10.180000
9.670000
2019
522.210000
0.100000
522.110000
10.320000
10.890000
10.35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许昌市市投数字经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11000MA9K5WPR6T
批准单位名称 许昌市市投数字经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在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订后5日内将投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2、投资方在全部资金出资到位后,未经增资方同意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股权。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按固定金额收取 1000000 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保证金交纳期限: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1)如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投资方违约,将保证金按照下述优先顺序依次冲抵交易双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佣金、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产权交易机构有权直接扣除或支付给相关方(剩余部分作为融资方损失的赔偿),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投资方进行追索: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之一后未按时参加后续交易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投资底价应价的;③意向投资方存在影响公正性或其他违反交易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④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及足额支付融资价款及服务手续费的;⑥意向投资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期 41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的安排 延长信息发布规则: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 最多延长1个周期。

六、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如产生多家意向投资人,则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选定投资人。 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专家评议小组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评议打分,意向投资方递交的竞投文件和意向登记时递交的全部材料为评议小组的打分参考依据,进行评议打分。详见《增资方案》

七、项目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许昌定点机构、中原产权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15303992919 / 0371-65665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