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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达瑞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HA2021DF300001 拟募集资金金额 3795.63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6-2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08-16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河南省 - 许昌市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一、增资企业承诺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许昌达瑞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金额 3795.6300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70%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2
拟新增注册资本 3733.330000万元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许昌达瑞置业有限公司DQG-35-3#地块房地产开发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一、增资达成的条件 本项目公示期内征集到2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对应外部战略投资者参股比例达到70%,(其中,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0%,且不高于40%。)募集资金不低于3795.63万元,经原股东市建投公司批准同意,则增资达成。 二、增资终止的条件 1、未征集到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2、投资方增资股权份额合计未能达到70%的;3、最终投资方未能与原股东就本次增资达成一致协议;4、本次增资的增资协议书签订后,投资方未能按约定支付增资价款;5、发生其他导致本次增资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形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中特别事项说明;2、双向尽职调查相关安排;3、期间损益安排;4、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三、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名称 许昌达瑞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8楼
法定代表人 孙红涛
成立时间 2020-09-18
注册资本 1600万元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11000MA9FPT2X5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城市公交停车场工程建筑;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转让服务;房屋拆除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股东数量 1人
职工人数 1人人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项目 \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许昌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11000581701058M
批准单位名称 许昌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获取项目土地时,股东向项目公司提供的借款,扣除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金1600万元后,剩余款项(以下简称“原股东借款”)转为项目公司股东借款。项目公司增资完成后,股东三方按照增资后股权比例共同承担股东借款。其中投资方应承担原股东借款的70%,城建公司承担原股东借款的30%。2投资方负责项目公司运营管理、项目总包工程施工。城建公司作为财务投资人,负责监督项目公司运营,不参与项目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监管和合约把关除外)。项目启动后,以投资方所增注册资金作为项目的开发资金,不足部分由投资方协商解决,城建公司后续不再投入任何经营性资金。3投资方保证项目正常情况下,2021年11月前首批房源达到预售条件,2024年11月前实现清盘,最终清盘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4投资方保证自2021年8月开始优先偿还城建公司股东借款(原股东借款的70%),2022年8月前偿还完毕。项目公司应自2022年5月开始偿还城建公司股东借款(原股东借款的30%),2023年5月前偿还完毕。2023年5月起每季度偿还一次股东借款利息,一年内偿还完毕。5项目操盘方保证项目公司税后最低投资收益不低于3573万元,城建公司税后最低投资收益为1072万元,同时由项目操盘方将其名下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城建公司作为担保。如城建公司税后投资收益低于1072万元时,由项目操盘方补齐差额;项目公司税后最低投资收益高于3573万元时,三方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6项目公司取得融资贷款、销售回款以后,在满足项目后续开发及还贷资金需求等支出的前提下,优先偿还建投公司的股东借款,直至达到三方按股权比例投入;其次按股权比例偿还股东所提供的借款及利息。7项目公司自增资扩股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年化利率9%开始计算股东借款利息(以股东各方实际投入金额及投入时间为计算依据);投资方不再承担城建公司增资扩股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投入所产生的利息。8本方案条款中约定的项目达到预售时间、项目清盘时间,均是排除不可抗力影响后的项目可正常推进时间。9期间损益安排:项目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各方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和承继。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按固定金额收取 2000000 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1)如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投资方违约,将保证金按照下述优先顺序依次冲抵交易双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佣金、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产权交易机构有权直接扣除或支付给相关方(剩余部分作为融资方损失的赔偿),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投资方进行追索: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之一后未按时参加后续交易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投资底价应价的;③意向投资方存在影响公正性或其他违反交易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④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及足额支付融资价款及服务手续费的;⑥意向投资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期 41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的安排 1、信息发布终结规则:信息发布终结 2、延长信息发布规则: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 最多延长1个周期。

六、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如产生多家意向投资人,则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选定投资人。 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专家评议小组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评议打分,意向投资方递交的竞投文件和意向登记时递交的全部材料为评议小组的打分参考依据,主要对意向投资方实力、意向投资方在许昌市区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和意向投资方增资资金投入的时间节点三个方面进行评议打分。 详见增资方案

七、项目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许昌定点机构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13937484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