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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永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设备(机器设备)一批资产产权

项目编号 HA2021DF100466 转让底价 2.086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9-2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10-15
标的所在地区 河南省 - 许昌市 资产类别 机器设备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电脑平缝机、平同步车、双针机、金富士高双针车、烫台、五线包缝机、金富士高单车等缝纫设备
名称 机器设备GC6710 MD3等
地理位置
权属性质
权证编号
规划用途
目前用途
建筑面积
使用期限
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展示联系人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许昌永发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许昌市东城区红叶路东侧、兰花街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1100074579209XY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爽
注册资本(万元) 100万元(人民币)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河南省中联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河南省中联集团公司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由于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8)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此次转让标的需拆除、清运。意向受让方现场查勘标的,前往预展现场查勘标的的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指定的看样流程前往预展现场查勘标的,必须按照转让方指定的看样路线行走,禁止私自进入未指定区域,否则出现任何安全责任及事故,均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现场拆卸、搬运、垃圾清运等费用及安全等其他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本次处置资产因所在单位(许昌监狱)特殊性及防疫的要求,仅提供图片资料、资产清单及视频资料进行查阅,暂不支持现场查阅。5、本次处置资产完整性及品质以现场移交实物现状为准。资产清单及标的图片仅供参考。特别说明详见附件。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四、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1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拍卖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许昌定点机构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156172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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