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周口直属库淮阳分库13、14、15仓仓房
项目编号 |
HA2021DF100101 |
转让底价 |
13.510000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03-2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1-04-12 |
标的所在地区 |
河南省 - 周口市 |
资产类别 |
附属建筑物 |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中央储备粮周口直属库淮阳分库13、14、15号仓仓房拆除 |
名称 |
房屋建筑物 |
地理位置 |
淮阳 |
权属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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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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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
仓储 |
目前用途 |
仓储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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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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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展示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 |
标的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展示联系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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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央储备粮周口直属库 |
注册地(住所) |
周口市货场南路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11600175411709K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王明举 |
注册资本(万元) |
3,144.000000万元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此次转让标的需拆除、清运。意向受让方现场查勘标的,前往预展现场查勘标的的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指定的看样前往预展现场查勘标的,必须按照转让方指定的看样路线行走(非预展厂区及车间),禁止私自进入未指定区域,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现场拆卸、搬运、垃圾清运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2、交易成交后,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35,100.00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四、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11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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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拍卖 |
交易机构 |
业务部门 |
许昌定点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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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937451806 |